387名青州公开招聘教师

年青州市

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州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为兴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5名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我省推迟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凭笔试准考证先参加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青州市在编教师及控制总量教师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相关要求,不能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26日9:00—5月28日16:00

报名网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教育和体育局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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