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10月25日上午9时45分,
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以来的第一槌,
在副院长侯向磊手中敲响。
原告郑某诉被告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成为该院受理并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案件。
隔空开庭,线上判案!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首案宣判:天猫被判赔偿1块钱
原告位于距离法庭20多公里的广州番禺,被告远在多公里外的杭州。通过网络视频,原告、被告“进入”庭审现场。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侯向磊敲响法槌,坐在屏幕前审理案件。
隔空开庭,线上判案!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首案宣判:天猫被判赔偿1块钱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7月8日,郑某浏览天猫超市时,发现“某品牌婴儿纸尿裤”促销信息:“单箱价格元,7月10日0:00开始团购活动,前5分钟单箱39.9元,每人限购5箱”。郑某遂将5箱纸尿裤加入“购物车”,并将商品链接发布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