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标准规范,围绕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责,协助编制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根据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认可的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一般不超过35岁(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需符合:大学本科不超过26岁(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年1月1日后出生)。
(七)京外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级、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宣教中心(直属企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程序(一)报名
请于年3月21日9时至3月29日20时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