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位于清华大学校内,正式成立于年,其前身为清华大学音乐室。主要职责除了承担全校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书法、美术、摄影、艺术美学等学科的公共艺术选修课教学、指导包括军乐队、交响乐队、民乐队、合唱队、舞蹈队、话剧队、京剧队、键盘队、曲艺队、国际标准舞队、美术社、摄影队等学生艺术团业务排练之外,还负责新清华学堂、蒙民伟音乐厅、大礼堂和学生文化活动中心(蒙民伟楼)的运行管理。
中心以“普及高雅艺术,传承优秀文化,推进文化建设”为宗旨,将引进高水平专业演出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致力于打造集艺术类课程教学、学生艺术实践和高水平艺术欣赏活动为一体的艺术教育大课堂,努力为人才培养和大学文化建设作贡献。除组织校内相关艺术类活动之外,中心每年还专门引进高水平演出余场次,放映电影余场次,服务校内师生文化艺术及各类大型活动,年度服务活动总数超过场次。
因工作需要,拟招聘以下岗位:
一、线上编辑师(一人)
岗位职责:
1.承担新清华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