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民办普通高中补报志

市区中考考生和家长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民办普通高中在市区统筹招生工作的通知》(湖教办〔〕44号)文件精神(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现对本市范围内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市区的招生,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对象。在今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未被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考生,有资格填报上述8所民办普通高中的志愿,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填报。已被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

2.志愿填报数量。每位考生可从上述8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中,选择最多不超过3个志愿。

3.志愿填报时间。年6月22日12时至23日12时。

4.志愿填报方式。通过市区中考招生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可登录以下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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